现场急救也称为院外急救,有别于院前急救,是无任何医学基础的人都可以实施的基本急救处理。院前急救是指专业医生在将病人接入医院之前对病人的急救处理。
当病患在院外的环境发生意外或病情时,病情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重,并且这一时间段往往是很短暂的。例如,心跳呼吸骤停患者往往会在十分钟之内引起不可逆转的脑死亡而导致机体的死亡;窒息患者在几分钟内就会导致心跳呼吸的停止;外伤大动脉的损伤出血量达到1000毫升左右时对生命就会构成威胁。因此可以说对院外伤患的救治是争分夺秒的。
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在不断改善,院内急救的成功率有了非常大的进步,但院前急救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以致我国目前院外抢救成功率仍然不足1%。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院外急救的成功率已经达到了50%以上,这与我国院外急救的成功率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巨大的差距?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这几方面的因素:1、急救系统不完善;发达国家或地区在服务区域内建立了网状分布的急救站,每个急救站只负责五分钟的车程范围,急救人员24小时待命,一旦接到求救信号,基本能做到五分钟内赶到地点。而我国是由社区内分布不均的医院急诊科担负院前急救的职责,医生还要担负看诊工作。接到求救信号往往在医院内就要耽误好几分钟。2、救护知识普及率不足;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现场第一目击者的有效救治,因此非常重视对普通市民的常用急救知识的普及。在美国,全民院外知识普及率达到25%左右,而在我国全民救护知识普及率千分之一不到。现场第一目击者的救治往往无效甚至加重病人病情的现象非常常见。3、院外急救设备不足;欧美发达国家在公众场所,放置有一些非常有效的急救设施,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就是其中的一项。这是一种能够非常有效挽救病患心脏的急救设备,成功率极高。而在我国除了一些简易的急救箱外找不到任何其它的急救设备,且急救箱里也只能找到一些救急药品或器物,根本不能拿来救命。
院外急救技术推广的可行性,有很多人怀疑由普通人来实施急救技术的可行性,主要理由有以下两点:1、有效性;普通人没有医学基础知识,他们的急救往往是无效的。这一怀疑当然是有理由有根据的,但是接受基础急救知识培训的普通人员他们还“普通”吗?2、自身威胁;主要有两方面的威胁,一是来自病患的威胁---传染病传播疾病的可能。这一点在普及救护知识的过程当中,也会教给他们基本的防护知识,能达到与医生的保护相差不多的程度,当然非常严重的传染病就是医生也是很难防范的。二是来自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我国还未制定有效保护普通救助者的法规,因此难免会有病患家属纠缠救助者的现象。这一点可以通过两种做法加以保护,那就是救助病患前尽量找到见证者到场,另外就是严格按照所学正确处理方法来救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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